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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纪录片创作 2019-06-25 13:46:00文章来源:网络浏览量:1839


近些年来,当我们这些拍电视的人用不断搜寻的目光在自己耕耘与探索的领域,发现了一种能够更真诚地实现人与人思想情感交流,更真实地纪录生命发展与延续和与之并存的一段历史进程的创作方式的时候,我们开始尝试并深层次地研究它。在众多的同行们多番尝试与总结之后,中国电视纪录片已基本具备了谦躬温和的态度和融汇百川的性情,其形式和风格也因其所表达内容的不同而各具特点。

  但同时,在今天电视屏幕上出现的许多电视纪录片中,其中的问题和一些尚未成熟的纪录方式与拍摄手法仍是我们今天需要认真思考和总结的。 

  一、纪录片是“看明白”还是“听明白” 

  在长篇的豪言壮语或华美词汇堆砌而成的解说词当中,插入“一个人的脑袋”,让他用自己的嗓音和语言向观众“说几句话”。这是中国电视节目创作在九十年代的一次革命。它的出现提出了一个“同期声”概念。于是几乎在一夜之间,观众可以从电视屏幕上听见许多“不同的声音”,使观众感受到了作为电视接受、参与主体应有的尊重,大大激发了观众的积极参与意识,以致于在今天这种大量的同期采访(脑袋接脑袋)的做法仍是电视创作者手中“拉近观众”的一张王牌。 

  电视艺术,始终是一种以视觉欣赏为主体的视听综合艺术。事实上,如果电视失去了这种艺术效果,无论是在声音、叙事、传情、氛围营造等各方面的感染力上都是不及广播及报纸等其他传媒的。所以,电视纪录片语言同电视本体语言是完全一致的,它以画面与声音共同营造的氛围去吸引人、感染人,以完美的视觉效果去打动人。 

  然而,今天的一些电视纪录片作品,在“看”与“听”的语言表达方式上,似乎更着力于后者而忽略了最独具魅力的“眼睛里”的艺术。出现了许多愿意为观众“讲述……故事”的创作者。详尽的现场同期声和滴水不漏的故事情节,的的确确为观众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生动感人的故事。如果电视机前的观众闭目养神的话,也是一部声情并茂的广播剧,故事有始有终,听得明明白白,倒也“一举两得”了。还有的编导反映“现在做片子太容易了”,不用怎么写词,内容全部交给被采访人了,一个接一个地讲,各说各的,最后用连接词把这些“说”串起来就可以了”。于是,观众还是“听电视”。 

  所以我想,创作一部纪录片还是要有积极地投入和创作者独特的思考。去投入地挖掘作为一部电视作品中大量可以用视觉形象表达的细节与内容;思考如何在纪录片的不断发展中运用更加独特的视角、和画面语言为电视观众捧出出色的作品;思考如何让观众“看明白”所要讲述的故事原委、人物命运;“看明白”所要表达的一种意愿、呼声;“看明白”某种深层的思考,并给他们的思想留出一些咀嚼的空间。 

  二、长镜头不能程式化 

  我国的纪录片目前尚处于不断探索和力求创新的阶段。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自然会被推而广之。但不等于说,某种拍摄方式或被观众接受的方式就适合于任何一部片子。形式是因内容而产生的,也是为内容而服务的,尤其是一种艺术形式,就更不会只诠释一成不变的内容了。 

  例如长镜头在我国纪录片中的运用,最初是在九十年代初《望长城》、《押运兵》、等几部纪录片中出现的;后来又在《潜伏行动》、《中华之门》、《毛泽东》等纪实性纪录片中被成功采用,人们开始被其连续发生、真实纪录、无法篡改的纪实美所吸引。? 所以,一个时期以来,长镜头的运用成为各类纪录片创作常用的一种手法,似乎是一种纪录气息的象征。可随之也产生了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长镜头热”现象:有楼道里七转八拐的“寻访式长镜头”;有河边树下“散步、谈心式长镜头”;还有恕恕叨叨的“自言自语式长镜头”等。而这些本不该使用长镜头的镜头,使观众感到急不可耐。这就是创作上过于程式化的现象。 长镜头的运用是为了给观众提供更直接、具体、可信度更高的画面信息量。要看是否能纪录下需要向观众展现的故事和情节;是否能捕捉到与故事情节相关的要素;是否含有起承转合、渲染情绪、深化主题等功能的情景信息;或者是否能纪录一部作品中令观众最感兴趣、最能留下深刻印象的“精彩片断”等等。否则,岂不是照猫画虎,东施效颦 

  再比如,跟踪拍摄和追踪拍摄这种常见的纪录方式,应该说它既是一种拍摄手法上的进步,也是一种创作方式上的拓展。“跟拍”的运用是为了强调纪实性纪录片“现在进行时”的情节发展的不可预期性。它用记者与被摄主体共同参与故事的开始、发展、演变、转折等过程,充分调动观众对未知结局的期盼情绪来进一步渲染纪实美在整个纪录流程中的展现。所以说,我们既可以把“跟拍”看作是一种拍摄手法,也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种结构方式。只要在观众意识中产生了“跟拍”方式的存在,那么在拍摄过程中,摄像机就大可不必大段地“跟着拍”了。这样,就使我们有更多的机会在屏幕上展现另一种艺术美的存在了。《生活空间》、《人与自然》和《人民子弟兵》等节目中这种做法是很常见的。创作是没有固定不变的模式的,不必去套用,只需要去感受和创新。 

  三、纪录的真实就是体验与与表现的真实 

  任何一部电视纪实作品都不能称为——真实的生活再现。因为既为“作品”,就会有创作者个性、思想、情感、价值判断、创作目的等诸多个人印记的存在,所以它不可能做到真实再现。 作品的“真实”、纪录片的“真实性”、纪实主义中的“纪实美”都是相对于客观世界而言的艺术表现意义上的“真实”。也是一种“体验真实”。纵观一部纪录片的创作流程,从主题的倾向性选择、人物的选择、时机的选择、拍摄角度、摄录内容甚至拍摄中色彩影调的选择,以至到剪辑、撰稿、制作等一次次地选择与创作,都不可能完全真实的再现生活原生态。 所以,我们这些记者们在纪录片的创作上不要只记住“要纪录生活”、“纪录真实”,而是要透过纪录的现象弄清楚自己要“纪录什么”和“怎样纪录”的问题,避免使作品像一本平淡无味的“流水帐”。“纪录什么”是要明确自己从一段正在发生的生活中如何截取、选择?自己在心灵深处有没有受到触动?有没有认同的情感?有没有想用摄像机去表达这份体验的冲动?如果有,那么得出的答案在思考的一瞬间就是最应该纪录的东西。也就是说“怎样纪录”,实际上是记者在客观真实、体验真实与表现真实三者之间所产生的一种由衷的情感表达方式。我们还可以这样说,纪录片中的“真实性”,实质上就是记者走进被摄主体的现实生活状态之后,用真实的体验和感受所纪录表现的“真实”内容。这两点是一部纪录片成功与否的关键。 

  对一个纪录片创作者来说,培养自己以热情而又细腻的心灵去体验真实生活中的每一种心态、每一个情绪、每一缕思潮和人类社会情绪中的每一次骚动,是决定自己的作品“体验真实”的前提;而同时能自如地将自己与被摄人物心灵上的契合经过摄像机的纪录、图解生动地展示于作品之中和观众面前,成为现实社会中令人们思考的一个主题就更难能可贵了。 

  无论是体验真实的能力,还是表现真实的能力,都是一种素质的体现。它来自于创作者对自己人格修养和艺术创造力的培养与修炼。 

  四、不要给纪录片涂上浓重的功利色彩 

  当纪录片从大(电视)台走向小台,又从小台走向全社会的时候,我们发现纪录片越来越引起各层领导的关注。于是,纪录片的政治色彩、功利色彩也被渲染得更为浓重。曾有某一地方台领导对我说:“我对下面的要求就是‘纪录片要表现大主题’、‘小纪录片要赋予大思想’、‘要能明确地表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社会上产生大的影响’”等等。这种施加的任务的确给纪录片创作者的肩头压上了一副“担子”,也同时也给纪录片背上了重重的“包袱”。 

  电视纪录片是党和政府宣传、引导舆论的工具。毫无疑问,纪录片也不例外。但电视纪录片从其形式上与其功能的特性上来说,与电视新闻、新闻性专题和《焦点访谈》式节目是有很大区别的。电视新闻和新闻性专题节目的主题相当明确,先有立意,后有论据和阐述,在表达方式上是单刀直入、直达主题的,每一句解说词和每一个镜头都是为了向观众言简意赅地阐述一种观点,以使观众在较短的时间内清晰地获知、接受、理解每一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而纪录片则不同。它是用一种相对真实客观的纪录方式引导观众去关注某一种现象,某一种心态,某一些变化,使观众在收看、接受的过程中逐步地产生观点和结论。是逐步地将人们的思想导入深层空间的思考过程。与新闻性专题的简明直观相比,纪录片是深沉含蓄的。所以纪录片是不可能象新闻性节目那样直白、犀利、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快捷的时效性等。相反,纪录片的魅力就在于它纪录的是现实社会、人文思想的存在形态;是一段历史的存在;它有着更现实、更深远的教育意义、艺术品味和思考价值。 

  纪录片的创作,是在开机前决定要关注的方面;在拍摄中用摄像机抓事故;在拍摄后用心灵的感悟去剪辑;在剪辑中发现和形成主题;播出后在观众中产生不同的结论。是从平视的视角出发,以平静的心态完成的平实的作品;是“热情投入、平静处理”后产生的作品;与新闻性节目“热情投入、热情处理”的态度是迥异的。 

  所以,无论是审片人员还是创作人员,应该懂得如何让不同风格和功能的电视文体“各司其职”,发挥各自优势。不要给纪录片背上太重的包袱,让纪录片以其独有的表达方式为观众展现一幕幕感人的人间真情,诠释何为“善”、“恶”、“美”、“丑”、“对”、“错”,勾勒出生命存在的最高境界与价值;用深沉的音调敲响警世的钟声;用平静详和的生活景象来描绘充满希望的今天和明天…… 

我们的编导和记者千万不要急功近利,把党的方针、政策图解浅了,把纪录片深沉的情感表达淡了;把纪录片这副最富于教育意义的“担子”压弯了;把自己的作品搞“砸”了。 

(文章来源于网络,作者冷冶夫